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次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富源街6号1118室,电话:0372-2215600)。
2021年度,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全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城乡规划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大力推进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局门户网站首页新增了“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政策”、“产权交易信息公示”和“国土空间规划”栏目,并于2021年10月将局原门户网站整体迁移至市政府网站群,共上传网站信息涉及118个栏目1365条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6件,办结111件(含2020年结转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分管领导兼任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了人员配备和内部分工,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工作,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议事议程。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加大督导力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我局在内网印发了《安阳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安阳市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指导县(市)区政府在本辖区政府网站设置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进一步了规范栏目设置、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修改完善了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流程图等,对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培训会。传达了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精神,对全国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部门评估指标进行了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科室及任务完成时限。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在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关于补正、征求第三方意见等注意的事项和行文规范进行讲解,不断提高办理依申请公开的能力。将2021年12月31日培训-分享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厅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培训课件、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电子版发到局政府信息公开微信群中相互学习,促进提高。
(四)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2021年3月,印发了《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安自规发〔2021〕29号)。2021年6月,印发了《关于明确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人员的通知》。明确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局网络安全工作负总责。局网信办为责任单位,负责局网络安全具体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全局形成了领导主抓、全员参与的网络安全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机房设备升级改造,提高网络安全保障。为强化全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需要,共进行了5个信息化项目采购工作:2021年1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2021年7月,中心机房安全设备升级改造项目;2021年8月,中心机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2021年9月,门户网站(含党员之家系统)运维项目;2021年12月,北院三楼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三是加强网络安全排查,搞好服务保障。6月10日,对我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门户网站进行了网络安全排查。6月底对我局门户网站安全进行了全面自查。全年维保单位配合中心对局机房提供网络设备巡检21次;提供网络安全设备日志分析及配置更新5次;提供服务器系统漏洞扫描及加固2次;现场故障处理服务13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局信息中心要加强对局网站监测工作,督促机关各科室按照上级规定和职责及时在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局办公室要加大对已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导力度,做好协调保障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进行答复。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对积极主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底评先时优先考虑,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3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9 | 6 | 0 | 22 | 29 | 0 | 1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8 | 5 | 0 | 20 | 17 | 0 | 9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1 | 0 | 2 | 6 | 0 | 1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1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2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7 | 6 | 0 | 22 | 26 | 0 | 1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3 | 0 | 6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1 驳回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科室个别同志缺乏主动性,在局网站负责的栏目更新信息不够及时,不能按要求上传信息。二是个别同志在起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时,格式不够规范,复印的信息和图片不够清晰。三是个别县、区政府网站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需按规定时限及时更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城乡规划领域基层信息。针对以上问题,特制定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决策信息公开、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继续修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完善的公开体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2、持续加大培训力度,继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的学习培训内容,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端正服务意识,提升工作能力。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是架起政府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也是维护群众利益诉求的一种渠道,更是一项长期永无止境的工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必须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目的,以公共服务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公开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费用。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