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务公开要按照提出→审核→公开→评议→反馈的一般程序办理。
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要主动公开政务,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等;
2、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事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预先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
3、评议和反馈制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评议,确保公开事项的真实有效;及时通报,并认真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反馈;
4、备案制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规定将政务公开事项向上级政务公开部门报备,并加强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
5、实行政务公开质量评估制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并把考核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价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