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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茶店乡西沟村村民李太和非法占地建设仓库案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 执法监督科 发布时间: 2020-11-2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2020年1月,林州市茶店乡西沟村村民李太和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州市茶店镇茶店村土地1256平方米建设仓库。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5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及《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7月3日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一是责令李太和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是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三是对非法占用的1256平方米建设用地,每平方米处以3元罚款,共计37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