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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及结构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2-15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及分布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为408778.3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5.59%。其中旱地面积321353.0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8.62%;水田和水浇地面积87425.26公顷,占21.38%。耕地集中分布在东部平原地区。
  园地:面积为11601.79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8%。分布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有安阳县、林州市、滑县、内黄县四县(市),占全市园地总面积的86%。
  林地:面积为68511.1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32%。分布面积最大的是林州市,面积达47071.33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68.71%。
  牧草地:面积为4.5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极微。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4017.93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63%。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总面积为91321.7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42%。其中城市用地面积为9546.7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45%,主要为安阳市中心城区和林州市中心城区用地;建制镇用地面积为9177.9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05%,主要为汤阴、滑县、内黄三个县城区和各县(区)建制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面积为59986.4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5.69%,在全市广泛分布,中东部平原地区所占比重明显高于西部山区;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2610.59公顷,占13.81%,主要分布在林州市、安阳县西部等矿产资源丰富地区。
  交通水利用地:包括交通用地(铁路、公路、机场等)、水利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总面积8084.6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10%。其中,交通用地面积为5285.75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65.38%;水利用地面积为2798.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的34.62%。
  其他建设用地:包括风景名胜设施和特殊用地,总面积1172.6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16%,主要分布于林州市、安阳县、北关区。
  (三)未利用地

    其中水域面积6237.6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5.57%;滩涂沼泽面积6556.43公顷,占5.86%;自然保留地面积99124.27公顷,占8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