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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落实涉企不动产登记费减免政策,安阳市不动产登记证中心自文件下发至日起,减免所有小微企业办理各项登记业务的不动产登记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文件精神,安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张贴文件公告、门户网站通知等宣传方式,并且将告知内容纳入询问笔录加强宣传力度,切实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实行小微企业自主承诺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服务。

 自2021年1月21日起,到安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各项登记业务时,小微企业凭自主书面承诺方式即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无需承诺紧凭工商营业执照即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我市这一涉企政策的实行,将会减少企业和个体户的压力,方便办事群众和企业,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激发小微企业的活力,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