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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 法规科 发布时间: 2020-01-06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安阳市自然资源局成立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一张蓝图保发展、一体共建治生态”指导思想下,将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贯穿到国土空间保护、严格行政执法、保障经济建设、加强调控水平等各项工作上来,以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抓手,使法治建设贯穿于制度建设、集体决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各个工作环节上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对照《关于做好迎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工作的通知》(安政法办〔2019〕20号文件)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积极贯彻法治政府理念

一是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主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提升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高度。制定下发了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件,对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法治建设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印发了各类规范性文件。起草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为我局严格依规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深入推进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制定并落实《2019年学法制度实施方案》,组织专题讲座3次,组织了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内容涉及新时代依法行政的新理念和新要求、新土地管理法修订政策阐释、公益诉讼发展现状和前景等,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对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依法行政,指导日常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二、履行政府职责,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完成业务审批流程融合再造。按照“三定”方案中新的科室名称和职责,对窗口58项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审批流程进行了梳理,对业务审批系统中各个流程进行了修改,确保了业务审批工作顺畅有序。编制了新的《政务服务事项工作规范和流程》,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审批服务效率大幅提高。其中“市民成套住宅划拨土地转出让”办理,由原来5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办结,日办件量大幅提升。创新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对共11个审批事项,21项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办理”,对8个省市重点项目办理了模拟审批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合并办理、并联审批模式,对涉及4个阶段8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间压缩到了64个工作日以内,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

三是打造“互联网+不动产”,切实提高登记效率全面开通了网上办理渠道,53项登记事项统一纳入服务平台,实现了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短信通知等功能。全面清理和规范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授权的证明盖章环节一律取消,有效缩短了业务的办理时限。经过多次提速,已将一般业务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办结压缩为7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类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注销等7项登记事项实现1个小时办结。

三、完善议事程序,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依法依规,推进决策法制化。印发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审查“四位一体”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充分征求法律顾问和专家在局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涉法问题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意见在出台重大政策措施与重大行政决策前,法规科严格进行审查,防止决策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二是集中群智,推进决策科学化。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生态修复项目安排、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处、规划调整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纳入会审范围,并在总结前几年实施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集体决策和内部会审的研究事项,扩大参与范围,规范运作程序。三是注重倾听民声,推进决策民主化。强调开门立规和公众参与,凡是作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决策前,均召集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认真听取基层管理部门、行政相对人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扩大公众参与面。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对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听证对促进依法决策和合理行政的重大作用。

四、严格权力监督,大力促进行公开运行

   一是认真编制权责清单。原国土、规划两个部门的权责清单共96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50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职权25项)。机构改革后,经认真梳理,形成我局新的权责清单共102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55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确认9项,其他职权26项)。新的权责清单已经市编办初审通过。是强化网上审批监督。将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与行权网运行平台进行了深度融合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全过程实行网上运行,并会被自动设置审批期限,限时办结,办理过程全程记录,电子监管系统进行督促检查、提醒催办和警告督办,全面实现了网上审批“统一受理、网络办公、限时办结和网络监督”工作模式,确保行政审批按时或提前完成。三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内容全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审批程序、进度和结果也都可在门户网站上查询。认真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及时按要求给予答复,三年来,因申请人不服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量较少,仅7件。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合法率达100%,各种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公正,按时办结率达100%,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强化源头管理,全面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规定》,明确了规范性文件从规划、起草、审查、审定、发布到备案各个环节具体办理程序及要求。同时,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以及我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涉及企业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对与实际情况脱节、无继续实施必要、与上位法抵触的,及时加以修改或废止,切实为企业加快发展营造更加宽松高效的政策环境。是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每年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评查标准,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的基础上,着眼主观,从思想认识、制度机制、监督体系等方面积极进行整改,努力增强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有效发挥作用

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3年来,法律顾问共参与案件办理104件,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87件,参与合同制定及修改47份,参加局重大法律事项会议21次,听证会5次,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2次,为我局各科室(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无数,较好发履行了合同义务,在协助我局处理涉法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认真牵头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14其中省厅审理3件市复议中心审理11件,目前审结12件,1件确认违法,11件被驳回,其余2件正在审理之中。

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8起,其中一审36起,二审5起,再审7起;目前审结37起,其中驳回(胜诉)30起,撤诉7起,审理中3起,未开庭8起。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过程中,我科始终坚持认真负责,及时签收、登记、转交,并督促承办科室按期递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根据案件性质和承办科室需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使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依法行政水平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强,对法律法规掌握不细不全,导致在行政中出现失误,引发行政复议和诉讼。

2.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上缺乏强有力的指导和监督。一是建章立制树规上不够,尚未建立完整的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制度,对于系统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调研力度较弱,出台文件的针对性、实用性有待加强;二是对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依法行政上指导不够,行政指导工作开展不经常、不扎实;三是对县(市、区)局法治建设指导不力,在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上存在较大差距。

3.在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存在的问题。目前尚处于协调转办的位置,没有对呈现出来的突出矛盾和案件特点展开研究和分析,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和创新精神。我局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矛盾问题较为集中的部门,科室应该提升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办理案件多研究、多学习,更应该针对矛盾和问题较为集中的部门和环节,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运用到制度设计中去,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更好的为依法行政工作服务。

4.放管服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目前放管服改革还存在一些障碍急需解决,如“一窗受理”系统档案查询不准确问题。目前,我市存在税务部门利用“一窗受理”系统查询档案不准确,仍需再利用其它系统核验问题。因此,建议省政务中心能与省税务部门沟通,以协调解决两部门在信息共享、数据推送中存在的问题。

5.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成效不明显。一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主动作为的意识还有待于加强,特别是在创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上主动性不够,缺乏亮点;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高。特别是执法监察队伍,人员力量不足、素质不强的问题还很突出;三是行政指导缺乏经常性,工作开展不实。

6.学法制度贯彻不扎实。制度落实不到位,局党组班子学法计划贯彻落实较好,科室普通工作人员落实不到位,上热下冷,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性,普通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不够,没有良好的法治思维处理矛盾问题的习惯。

7.对外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很好的运用各种载体,面向社会和群众宣传自然资源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或者宣传不及时、不深入、不广泛,缺乏形式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