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文峰区宝莲寺镇黎官屯村村民郭永刚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安林高速与中华路交叉口西南角922.5平米土地,硬化地面建苗圃培育基地。安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2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于2017年4月24日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一是责令郭永刚向王官屯村村民彭宝金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郭永刚在非法占用的922.5平方米耕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二是对郭永刚占用的922.5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共计92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