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 > 查看详情
安阳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11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安阳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7〕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各县(市、区)2016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转变,促进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落实。

二、检查对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6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2月,根据国土资源部、省政府下发的工作通知,制定方案,部署工作。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7年2月至4月底,各县(市、区)依据下发的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开展核查,确定违法图斑,对日常工作中尚未及时制止和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组织查处并整改到位。对已查处到位的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

对不实耕地核查中按照属实上报且在2016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变更为建设用地的违法用地一并整改,对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全天候遥感监测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用地一并整改。

在查处整改阶段,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任务,确定整改标准和要求,整改到位予以销号。建立整改进度通报制度,每两周向各县(市、区)通报一次。

(三)市级验收和执法评估阶段。2017年5月10日前,安阳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实地已拆除图斑的逐宗验收,并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根据整改情况,适时启动警示约谈,推动整改落实到位5月15日前,各县(市、区)上报数据和自查报告,并申请验收。5月20日前,完成对各县(市、区)上报数据审核,向省国土资源厅上报卫片执法结果。5月30日前,组织对各县(市、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开展执法监管评估。

(四)省级验收阶段。2017年 6月20日前,上报全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自查报告,申请省级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共同责任。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耕地保护工作,把此项工作当作政府综合性重点工作来抓。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国土资源局作为组织开展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体,对工作负总责,组织做好图斑核查、整改查处、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约谈问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和典型案件,制定警示约谈方案,依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县级政府作为整改工作的主体,要切实负责,调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力求整改实效。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安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安国土监责2015〕1号要求,认真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力求到位。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县(市、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2016 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确保将2016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对在一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发生多起违法行为的,该区域负责同志要向市政府领导小组当面说明情况。

(四)认真开展督查、验收。督查采取发函督查、驻点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实效,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行为以及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地方,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关数据表格必须按照要求签名确认,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上报数据存在问题较多、遗漏违法用地的县(市、区),责令限期纠正,重新上报,并视情况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六)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把动态巡查到位与及时处理到位相结合,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把拆除到位与复耕到位相结合。将日常案件查处情况、台账数据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准确分析评估日常执法工作情况。

对一直不能改变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市国土资源局要采取核减违法地方建设用地计划等措施给予相应惩戒;对此类现象较为普遍的县(市、区),必要时暂停该地土地征收报批工作。

(七)强化约谈问责成效。依据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 号),对违法用地严重地方的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实施严肃问责。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15%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地区,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违法违规比例虽然不高或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也要纳入约谈范围,推动查处整改。

对经查处整改后,国土资源违法仍然严重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将约谈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矿产资源违法严重的地区,也将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各县(市、区)要对违法严重或整改不力的乡镇进行约谈问责。确定约谈问责乡镇时,要突出地方政府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要以约谈问责促进查处整改落实。

对违法数量较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地方,但6月20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已经消除违法状态,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五、注意事项

卫片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基本同步开展,协同推进,相互支撑。凡2016年度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2016年度卫片检查查处整改范围,并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在卫片检查中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纳入下一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其中已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对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图斑,填报相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并计入2016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其他遥感监测图斑,不在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中填报。

六、信息和成果上报

2017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将本地区开展2016年度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工作方案、以及探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等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2017年2月起,每月20日前以电子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月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专门报告。

2017年6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将卫片执法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上报。同时,要将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上报。

以上信息和成果均同时以纸质和电子件形式上报(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件发至邮箱wjh8818@126.com)。《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