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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0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安阳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安阳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221


安阳市2016年度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7〕6号)要求,为做好我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各县(市、区)2016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转变,促进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落实。

二、检查对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6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2月根据国土资源部、省政府下发的工作通知,部署工作,制定方案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7年2月至4月底,各县(市、区)依据下发的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开展核查,确定违法图斑,对日常工作中尚未及时制止和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组织查处并整改到位。对已查处到位的违法行为,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

(三)审核验收阶段。2017年5月10日前,安阳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对实地已拆除图斑的逐宗验收和分轮督导,并对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办,根据整改情况,适时启动警示约谈,推动整改落实到位。5月15日前,各县(市、区)上报数据和自查报告,并申请验收。5月20日前,完成对各县(市、区)上报数据审核,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向省国土资源上报卫片执法结果5月30日前,组织对各县(市、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对违法比例较高且整改不力的县(市、区),将报请市政府启动约谈问责机制。

省级验收阶段。2017年 6月20日前,上报我市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自查报告,申请省级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共同责任。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协调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耕地保护工作,把此项工作当作政府综合性重点工作来抓。

(二)落实工作责任。国土资源作为组织开展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体,要对这项工作负总责,组织做好图斑核查、整改查处、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约谈问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和典型案件,制定警示约谈方案,依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县级政府作为整改工作的主体,要切实负责,调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力求整改实效。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办 2014 〕 25 号和《安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力求到位。国土资源系统各业务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卫片执法各项任务。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县(市、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2016 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确保将2016年度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对超期未立案或未处理的案件,市国土局要列出清单报市政府,各县(市、区)要逐宗向执政府写出情况说明。对在一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发生多起违法行为的,该区域负责同志要向市政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当面说明情况。在落实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中,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配合情况,要向当地政府及时报告。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2016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中立案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及落实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通报。

(四)认真开展督查、验收。我市将采取市直各部门参与、各县(市、区)之间交叉互检方式开展督查和验收工作。督查和验收有关事项要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督导组将进行例行督导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分级督查、二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行为以及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地方,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并通报全

(五)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填表人填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信息时必须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或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市国土资源局将抽调专人开展数据审核工作,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报送层层审签制度,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对上报数据存在问题较多、遗漏违法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数据整体退回,责令其限期纠正后重新上报,并视情况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六)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使该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格局。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把动态巡查到位与及时处理到位相结合,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把拆除到位与复耕到位相结合。将日常案件查处情况、台账数据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准确分析评估本地日常执法工作情况。有条件的地方要着手建立健全日常执法工作成效与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对一直不能改变违法状态的违法用地,国土资源局要采取核减违法地方建设用地计划等措施给予相应惩戒;对此类现象较为普遍的县(市、区),必要时暂停该地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和查处职责的前提下,对于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按照有关要求,专项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并根据情况将涉嫌违法的事实及制止违法行为的情况抄告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按照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履行部门职责,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七)强化约谈问责成效。依据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15 号),对违法用地严重地方的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实施严肃问责。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15%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地区,要纳入约谈、问责范围;对违法违规比例虽然不高或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也要纳入约谈范围,推动查处整改。

对经查处整改后,国土资源违法仍然严重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约谈县(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矿产资源违法严重地区,也将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各县(市、区)要对违法严重或整改不力的乡镇进行约谈问责。确定约谈问责乡镇时,要突出地方政府主导因素和监管责任。要以约谈问责促进查处整改落实。开展约谈时,可邀请主流媒体参加,加大对外宣传和公开曝光力度。

对违法数量较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15%以上的地,但在620前,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整改落实到位,已经消除违法状态,没有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不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市政府要加强对被约谈、问责地区的后续监管,督促其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到位。

五、注意事项

卫片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基本同步开展,协同推进,相互支撑。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执法监察部门结合日常执法监管,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对全部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并填报合法性判定结果;对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立即进行查处。

2016年度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2016年度卫片检查查处整改范围,并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在卫片检查中已经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纳入下一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其中已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对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图斑,填报相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并计入2016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其他遥感监测图斑,不在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中填报。

、信息和成果上报

2017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本地区开展2016年度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工作方案、各地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及地方探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等材料报国土资源备案。

2017年2月起,每月20日前以电子件向国土资源报送卫片执法工作进展情况月报。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专门报告。

2017年6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将卫片执法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军用土地除外)上报。同时,要将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有关统计汇总表上报。

在挂牌督办、公开通5个工作日内,县(市、区)要将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的有关情况上报。县(市、区)在开展约谈后的3个工作日内,要将约谈情况,开展警示约谈工作的通知、方案以及有关领导在约谈会上的讲话、媒体宣传报道等材料一并上报。

以上信息和成果均同时以纸质和电子件形式上报(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件发至邮箱(wjh8818@126.com)。《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