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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审查办事指南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1-0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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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审查办事指南

2016 - X - XX发布

2016 -X - X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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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海如、邓长刚。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审查办事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审查的项目编码、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实施依据、办理时限、实施单位、受理地址、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安阳市办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审查事宜。

2  项目编码

BMGTS107-05

3  申报材料

3.1  用地单位申请。

3.2  土地证或地籍调查表。

3.3  补偿到位证明或补偿协议。

3.4  规划部门意见。

3.5  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3.6  政府会议纪要(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测量技术报告书。

3.8  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注:报pdf格式的电子文档1份。

4  办理流程

窗口前台受理→审批服务科科长审核→土地利用管理科科长分件→土地利用管理科经办人经办(或转土地储备中心协助办理)→土地利用管理科科长审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签批(办结)→报市政府批准(报市政府批准环节无时限要求)→土地利用管理科经办人印文盖章→窗口前台出件

原按协议出让的项目或划拨项目由土地利用管理科承办。原按招拍挂出让的项目由土地储备中心协助办理。

5  收费标准

不收费

6  实施依据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7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补正时间和报市政府批准时间)

8  实施单位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9  受理地址

市民之家西配楼三楼大厅15

10  咨询电话:5389260

投诉电话:5116006

    址:http://www.ayzwz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