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场景导航 > 查看详情
采矿权新立登记办事指南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1-03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

ZW/AYBM

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标

ZW/AYBM TG XXX.X2016

采矿权新立登记办事指南

2016 - X - XX发布

2016 -X - X实施

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发布


??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海如、邓长刚。


采矿权新立登记办事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采矿权新立登记的项目编码、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实施依据、办理时限、实施单位、受理地址、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安阳市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事宜。

2  项目编码

BMGTS106-05

3  申报材料

3.1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3.2  成交确认书,公告报纸,挂牌文件,已划定矿区范围的,应提交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原件)。

3.3  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出示原件,复印件加盖矿山企业公章)。

3.4  资源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储量计算图、矿区范围图、地质地形图。

3.5  有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对方案的评审意见书。

3.6  采矿权价值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缴纳价款发票。

3.7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审查意见。

3.8  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3.9  有资质单位提交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评审意见书。

3.10  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

3.11  申请办矿人资质证明材料(资金、技术人员、主要开采设备情况)。

要求:报pdf格式的电子文档1份。 

4  办理流程

窗口前台受理→审批服务科科长审核→窗口后台分件→会审科室会审→矿产开发管理科经办人综合审查→矿产开发管理科科长审核→矿产开发管理科主管领导审批→局长签发→矿产开发管理科配号打证、印文盖章→窗口前台出件

5  收费标准

5.1  采矿权价款:根据采矿权价值评估结果或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全部缴市财政专户。

5.2  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全部缴市财政专户。

6  收费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7  实施依据

7.1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7.2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7号)。

7.3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

7.4  《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

7.5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7.6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8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补正时间和部、省审查配号等时间)

9  实施单位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10  受理地址

市民之家西配楼三楼大厅17

11  咨询电话:5389258

投诉电话:5116006

    址:http://www.ayzwz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