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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办事指南
字体大小: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1-03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ZW/AYBM

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标

ZW/AYBM TG XXX.X 2016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办事指南

2016 - X - XX 发布

2016 -X - X 实施

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发布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冯海如、邓长刚。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事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的项目编码、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实施依据、办理时限、实施单位、受理地址、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安阳市办理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事宜。

2 项目编码

BMGTF112

3 申请条件

符合申报条件的矿业权人或建设单位(委托办理需持委托有效证明)申请。

4 申报材料

4 .1 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4 .2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备案证明。

要求 :报 pdf 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电子版 word 格式各 1 份。

5 办理流程

窗口前台受理→审批服务科科长审核→储量环境科经办人初审→储量环境科科长审核→储量环境科主管领导审批→储量环境科在《占用储量登记表》上盖章→窗口前台出件

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7 实施 依据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 国土资源部第 23 号部长令)。

8 办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不含补正时间)

9 实施单位

安阳市 国土资源

10 受理地址

市民之家西配楼三楼大厅 17

1 1 咨询电话: 5389258

投诉电话: 5116006

址: http://www.ayzwz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