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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AYBM
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标 准
ZW/AYBM TG XXX.X — 2016
采矿权转让登记 办事指南
2016 - X - XX 发布
2016 -X - X 实施
安阳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阳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冯海如、邓长刚。
采矿权转让登记 办 事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 采矿权转让登记 的项目编码、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实施依据、办理时限、实施单位、受理地址、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安阳市办理 采矿权转让登记 事宜。
2 项目编码
BMGTS106-02
3 申 请条件
符合“申报条件”的矿业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委托办理需持委托有效委托证明)申请。
4 申报材料
4 .1 转让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 。
4 .1.1 采矿权转让申请书。
4 .1.2 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 .1.3 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交易鉴定证书。
4 .1.4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款证明材料。
4 .1.5 证明材料:由采矿登记机关出具的转让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及采矿权价款的证明材料、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机关出具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由有关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采矿权无争议的证明材料。
4 .1.6 转让申请人和受让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采矿权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4 .1.6.1 采矿权转让人、受让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
4 .1.6.2 申请转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当前权属关系、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采矿权的地理位置坐标、面积、许可证有效期限及勘查工作程度或开采情况等。
4 .1.6.3 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付款方式或权益实现方式等。
4 .1.6.4 争议解决方式。
4 .1.6.5 违约责任。
4 .1.7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报告,附矿区范围图及地理位置示意图,后者图幅大小要求为 A4 ( 210mm × 297mm )。
4 .1.8 申请转让的采矿权为再次转让的,应附具原转让审批文件复印件。
4 .2 受让人提供以下资料 。
4 .2.1 矿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4 .2.2 能满足该项采矿投入的资信证明。
4 .2.3 受让资质条件的证明材料。
4 .2.4 受让人继承采矿权权利、义务的承诺。
要求 :以上材料除特别注明者外,均为原件;报 pdf 格式的电子文档 1 份。
5 办理流程
窗口前台受理 →审批服务科科长审核→ 窗口后台 分件→会审科室会审→矿产开发管理科经办人综合审查→矿产开发管理科科长审核→矿产开发管理科主管领导审批→局长签发→矿产开发管理科打证、印文盖章→ 窗口前台 出件
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7 实施 依据
7 .1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2 号)。
7 .2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 〕 14 号)。
7 .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
8 办理时限
20 个工作日(不含补正时间和部、省审查配号公示论证等时间)
9 实 施单位
安阳市 国土资源 局
10 受理地址
市民之家西配楼三楼大厅 17 号
1 1 咨询电话: 5389258
投诉电话: 5116006
网 址: http://www.ayzwz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