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矿业权评估结果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27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安阳鑫龙煤业(集团)三泉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剩余可采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已完成,我局按照规定将相关评估材料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10天。
公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及时与我局联系反馈。
联 系 人:范小民
联系电话:0372-2215612
附件:1. 《安阳鑫龙煤业(集团)三泉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剩余可采储量采矿权价款核算报告书》
2.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015年12月29日
安阳鑫龙煤业(集团)三泉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doc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