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总工会:
你单位报送的申请收悉,依据安财资[2014]18号的函、安发改社会[2014]492号的复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原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中华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东南角4.746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同意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中0.5626公顷作为规划道路用地,剩余4.1838公顷划拨给你单位建设市职工文化体育中心使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体娱乐用地。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做好产权变更工作。
三、划拨土地未经出让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并请认真履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201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