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日上午,我站在日常监督巡查中,发现安阳县许家沟乡西子针村村北方向有一无证开采沙岩矿点,现场有钩机和铲车各一部,随即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局领导安排执法大队配合我们,无证开采点当事人刘爱军也到了现场,我们让他看了我们的执法证,问其是否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他说没有,问他是否知道在这里开采是违法行为,他说知道。随即,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并对其无证开采铲车一部予以扣押,将其设备扣押到单位后,对当事人刘爱军予以立案调查。2014年4月8日,对当事人刘爱军无证开采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刘爱军自觉交缴罚款,已结案,现该处无违法开采迹象。